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2-11-12 浏览次数: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校内交通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校园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不受伤害,保证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做如下规定:
一、进入校园的各种车辆,必须服从学校保卫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
二、在校内行驶的车辆,一律减速慢行,限速为10公里,不得超速行驶。
三、上课期间,禁止任何车辆通过教学区。
四、在校内机动车辆禁止鸣笛。
五、自行车按规定停放,不能在校园内乱停乱放。
六、因违反此管理规定造成伤害的,肇事车辆按交通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