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校园值班巡逻管理制度》
第一条巡逻人员的职责:
(一)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二)维护校园内的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
(三)维护校园内交通秩序,制止、处理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维护校园内经济秩序。
(五)劝阻、制止校园内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及不文明现象。
(六)参加突发性灾害事故救援工作,协助救护突然受伤、患病等处于无援助状态的人,并给师生员工其它必要的帮助。
第二条执行巡逻任务的人员,在校园内按指定区域巡视,履行本规定赋予的职责。
第三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碍巡逻人员依照法纪和校规执行任务。
第四条巡罗人员在执勤时应着装整齐、佩带标志。
第五条巡逻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法纪,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违反者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