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离校同学应将本人现金、存折和贵重物品妥善存放或委托在校同学或老师保管。
第二条同一宿舍同学全部离校时,后走的同学将窗户及门上亮窗关好,宿舍门锁好,并贴上封条。
第三条各学生宿舍楼值班人员负责在楼门和楼内看守和巡视,有关人员应服从管理。
第四条假期每座楼只准许本楼人员进入、非本楼人员一般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需进入楼内的,应经值班人员验证登记。
第五条严禁擅自留宿非本楼人员,严禁留宿异件,离校同学不得将宿舍钥匙交给他人。
第六条假期留校同学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准酗洒和赌博(包括变相赌博),不准打麻将。
第七条不准在校园和宿舍从事非法经商活动。
第八条严禁使用电炉和楼内燃烧废弃物,电灯泡要远离易燃物,注意防火。
第九条提高警惕,发现可疑情况和可疑人员立即报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