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前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我校《2020年学校秋季开学工作方案》的要求,在秋季开学前组织开展一次全校性“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和自查自纠,重点突出防疫安全、消防、办公室、实验室、危化品、学生宿舍、餐厅、教师通勤车、校内施工现场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大恶性责任事故的发生。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能够进行整改的事项,由各单位(部门)自行整改;属于维修维护问题的,直接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维护;对于各单位(部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较大事项,由安全工作处汇总后报学校领导研究处理。
一、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教育宣传
各单位(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开学返校前、返校路途自身防护、返校后等各环节安全常识教育,进一步普及新冠肺炎防控防疫、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防传销、防止“校园贷”、预防踩踏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责任部门:学生处、研究生部、安全工作处、各学院(系)、大学生服务中心、校医院)
二、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主要内容如下:1.重点加强学校自有车辆和通勤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校长办公室、大学生服务中心)
2. 对食堂、饮用水做一次全面的检查,规范防疫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严格落实食堂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保鲜留样制度。(责任部门:大学生服务中心)
3. 针对防疫物资储备、库房储藏条件、运输等环节进行安全检查,严防发生防疫物资出现意外损失事故。(责任部门:大学生服务中心、校医院)
4.对外出租的门市房经营的防疫准备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售卖食品等进行安全检查,严防售卖伪劣、过期食品。针对校内工程、施工工地进行安全排查,明确施工部位、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施工车辆、施工设施设备、用火用电等情况,严防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责任部门: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大学生服务中心)
5.认真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是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识、安全出口标识符合要求;整治学生公寓楼、教学楼疏散通道堵塞、消火栓无水、灭火器过期等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安全工作处)
6.对学生宿舍进行综合检查,重点对秋季开学返校疫情防控、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私存管制刀具等现象予以制止或收缴。对所有楼宇外开安全门锁具逐一试开试锁,确保正常使用。(责任部门:大学生服务中心、各学院(系)、学生处、研究生部、安全工作处)
7.检测检修电梯、压力管道、液化气储藏室、燃气热蒸汽输送转换管道等特种设备设施,保证安全运行。(责任部门:大学生服务中心)
8.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的申购审批、运输、储存场所现场管理、药品支领、药品使用、剩余药品归还、药品废弃物(废液收集)处置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责任部门:教务处、科研处、分析测试中心、各相关学院(系)、安全工作处)
三、安全隐患排查方式方法
1.8月27日至8月30日,自查自纠阶段。在此期间安全工作处督导检查各单位(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2.8月29日至8月30日,集中检查验收阶段。由安全工作处、学生处、研究生部、科研处、教务处、分析测试中心、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大学生服务中心组成安全检查组,分校区逐项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各单位(部门)排查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登记表》(附件)。此表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签字并盖章后于2020年8月30日前报送安全工作处消防科(秦皇岛校区老教学楼11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kjsyaqgzc@126.com,联系电话:8058674。
安全工作处
2020年8月26日
附件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登记表
单 位: 日 期:
排查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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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隐
患
排
查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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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隐患
排查
整改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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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人: 管理人: 整改责任人:
提示:排查人应为科级(或者相当于科级)以上人员,管理人应为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整改责任人为本单位党政一把手,签字处应手写。纸质版报安全工作处同时发电子版至kjsyaqgz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