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出借、出售“两类”卡
套路分析:“两卡”通常是指手机卡和银行卡,其中银行卡除了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等,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诈骗分子会发布高价租用、购买广告,引诱同学们将自己的“两卡”租售,甚至会将同学们发展成为“卡农”,不断发展下线来帮助收集更多“两卡”。
诈骗分子利用同学们租售的手机卡拨打诈骗电话、发送涉诈短信;利用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转移涉诈资金。
非法出租、出借、出售“两卡”的行为,可能会承担行政违法责任,受到惩戒,甚至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