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案例】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火灾事故案例

作者:申红    来源:锦州发布     发布日期:2025-06-24    浏览次数:

01


柬埔寨金边 某建筑火灾事故

当地时间2025年02月05日上午,柬埔寨首都金边一建筑起火造成4人死亡、6人重伤,据了解,火灾发生前一组工匠正在建筑内进行金属焊接作业,部分员工则在场内休息,突然火焰夹杂着浓烟迅速蔓延导致人员伤亡。

02


福建厦门金达威公司 火灾事故

2024年1月11日8时55分,厦门金达威维生素有限公司(简称金达威公司)在福建厦门海沧区的工厂内,因违规施工焊接引发了污水处理池内的可燃气体闪爆事故。此次事故导致4人死亡、2人重伤,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530万元。

03


江西新余市渝水区 “1·24”火灾事故

2024年01月24日15时30分许,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商铺发生火灾。据最新报道,该起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经初步查明,该楼地下一层正在进行冷库装修,因施工人员违规动火施工造成起火,因火势太大无法及时扑灭,浓烟通过楼道涌入至二楼,二楼是培训机构和宾馆,导致大量人员被困从而引发了群死群伤。

04


自贡市九鼎大楼 “7·17”重大火灾事故

2024年7月17日18时11分,自贡市九鼎大楼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6人遇难。经初步调查,此次火灾事故因为施工作业违规动火引发,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05


4·17武义厂房火灾事故

2023年4月17日14时1分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泉溪镇 青云路68号的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 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导致11人死亡,过火面积约9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806.5万元。

事故调查组认定,浙江武义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4·17”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违法电焊施工引燃违规存放的拉丝调制漆引发火灾并迅速蔓延,业主违法搭建并改变厂房使用性质,导致疏散楼梯、自动消防设施等安全条件不符合规范,企业未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导致人员死亡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06


河南安阳凯信达公司 火灾事故

2022年11月21日16时许,河南省安阳市一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42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311万元。事故调查组查明,火灾事故由公司负责人在一层仓库内违法违规电焊作业引起。

07


吉林长春宏禹小油饼百姓餐厅 火灾事故

2022年9月28日中午,吉林省长春市宏禹小油饼百姓餐厅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7人死亡、3人受伤。经查,该餐馆违规进行“气改油”改造,未按规定在停业状态下施工,且施工作业选择在营业高峰、人流密集时段,电焊人员无焊割作业资格证,违章冒险动火作业,部分窗户被广告牌匾和防盗窗遮挡,最终酿成惨剧。

消防实验

违规动火作业有哪些潜在的危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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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实验人员进行动火作业时,大量高温焊渣倾泻而下,掉落过程中的温度

远高于一般可燃物的燃点。


2

随后

实验人员将泡沫板放在电焊作业点下方,焊渣刚刚接触就有明火出现,停焊后泡沫板还在继续燃烧,并产生大量黑色烟气

3

紧接着实验人员拿来纸箱,放在电焊作业点下方,开始电焊作业后

大量高温焊渣直接掉落在纸箱上并迅速引燃

4

实验人员在用角磨机进行切割作业时,产生的大量飞溅火星,迅速引燃了周围的可燃物。

5

会产生高温火焰,以及大量高温熔渣、火星的,气焊方式也同样如此。

实验证明:焊割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星、熔渣,极易引燃周边可燃物,一定要留意被焊割物,清空现场可燃物。


相关法律

由于电焊作业存在诸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

相关作业人员

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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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安全动火

以下事项要注意

01

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

严格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人员分工职责明确,加强对进场施工操作人员的审查,在安全措施上严格把好关。

02

营业场所严禁焊接作业

正在营业、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03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经国家正式培训考试合格的动火操作人员,并且焊割的作业项目要与其取得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中具备的资格证相符。

04

作业前清理可燃物

作业前,应把周围的可燃物移至安全地点,如无法移动可用不燃材料盖封。

05

作业时配备灭火器材

进行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

06

作业结束彻底消除火种

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