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学院
做好2020年大学生兵役登记、应征入伍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河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及秦皇岛市军分区、海港区人民武装部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大学生兵役役登记、应征入伍工作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
凡在我校全日制就读年满18周岁(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青年,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按网上提示进行登记。(注意:兵役登记注册的用户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或邮箱,请不要随意更换或停机,避免重复注册无法应征报名〗)。兵役登记完成后,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各院(系)将此表以班级为单位收回存档备案,以备上级兵役机关检查。
往年度进行过兵役登记的学生按规定进行核验。用往年注册的用户名登陆,进行信息更新,无法登陆的学生到学校武装部国防教育科咨询(0335--8076988)。也可登陆“全国征兵网”或关注秦皇岛市征兵微信公众号“秦皇岛市征兵公众服务平台”(“qhdzb0335”)了解详细信息。
二、应征报名
从2020年全国征兵定为两次征集:
上半年应征报名:1月10日 至 2月15日;
下半年应征报名:4月1日 至 8月15日。
上半年征兵工作因疫情而取消,下半年征兵工作分为两个阶段:一是高校大学生专项征集阶段。在高校放假前完成报名、体检、政治考核、预定兵等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二是全面征集阶段。面向全社会适龄青年进行征集,在专项征集阶段未报名的高校大学生可在此阶段继续应征报名。
三、应征报名流程
1.男生报名流程
(1)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应征报名(男生)”,然后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既可在高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生源地应征,报名截止后,国防部征兵网按应征意愿将信息分统至应征地兵役机关。
报名入伍的学生,填写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存根》(A4纸打印一份)、《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个人简历”栏的内容由本人填写,“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由所在院(系)签属并加盖院(系)公章。《申请表》栏中“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意见”、“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审核意见”,由职能部门审核盖章后,交武装部。(昌黎校区交办公楼一楼安全工作处办公室,电话:2039037;开发区校区交综合楼一楼安全工作处办公室,电话:8017122;秦皇岛校区交老教学楼一楼安全工作处国防教育科,电话:8076988)。
回原籍入伍的学生,《申请表》栏中“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意见”、“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审核意见”,由职能部门审核盖章后,学生持两表回生源地县级武装部办理应征入伍手续。
特别提醒:凡从秦皇岛市入的学生应征地一栏,昌黎校区和秦皇岛校区学校统一填写为: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开发区校区填写为: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校资助部门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360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编:066004。
(2)体检
专项征集阶段海港区义务兵体检时间为6月中旬,由秦皇岛军分区统一组织。
(3)政治考核
专项征集阶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下旬。政治考核由海港区武装部按照征兵政治考评工作有关规定组织。
2.女生报名流程
(1)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应征报名(女生)”,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具体报名时间以“全国征兵网”公告为准)。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列,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8月6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审核表》、《申请表》)。
(2)初检初考
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检初考,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3)体检考评
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4)政治考评
政治考评由海港区武装部按照征兵政治考评工作有关规定组织。
四、应征入伍返还学费流程
应征对象确定入伍后,《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表中“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栏盖章后,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返还学费用的银行卡复印件等,由学校武装部审核无误后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按照上级要求将入伍学生的有关材料统一报河北省教育厅,待审核完成后,由学校资助管理部门(电话0335--8058274)负责返还学费。
五、大学生入伍的年龄要求
男性:在校生年龄18--22周岁(1998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18--24周岁(1996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女性: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六、大学生入伍基本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体重标准(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具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七、大学生入伍的政治考核内容和标准
征兵政治考核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核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具体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
八、高校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从秦皇岛市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在享受国家现有各项优待政策的基础上,秦皇岛市政府另补:本科毕业生5000元,专科毕业生3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奖励。服现役期间,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高校在校生服现役期间,可以参加士官选晋、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提干)和军队院校招生考试。
1.入伍后选拔为军官的条件
(1)普通高校在校生士兵参加高中生士兵招生考学:
①不超过23周岁,少数民族士兵,放宽1岁。
②入伍满1年,且在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
(2)统招大专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
入伍前参加全国高考,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录取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可参加军队院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①年龄不超过24周岁,少数民族放宽1岁。②入伍满1年。③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团以上单位表彰或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
(3)本科毕业生士兵直接提干:
①入伍前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取得学士学位,以二本以上为主,三本、专升本必须为班长、副班长或立三等功以上。②不超过26岁,立二等功以上可放宽1岁。③入伍1年半以上。④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团以上单位表彰。
(4)作战部队优秀士兵保送大学:
①作战部队建制旅、团级单位战斗班的班长或技术尖子。大军区级以上表彰的重大典型、英模人物不受限制。②荣立2次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奖励。③任班长1年以上,技术尖子连续工作3年以上。④截止当年1月1日不超过25周岁,大军区级表彰的先进个人、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大学毕业生士兵,可放宽1岁。
2.退役后就学
(1)退役后入学或复学:
①服役期间按国家规定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②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③退役复学在校大学生优先选拔为国防生和毕业后优先推荐接收入伍。
(2)退役后考研:
①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②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③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④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退役后就业
(1)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3)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录用为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各地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年招录计划30%的比例录用大学生退役士兵。
(4)符合当年选聘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大学生村官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参加“特岗教师”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面试环节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对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单独招录,比例不超过全省总名额的20%;列入范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也可参加其他非单独招录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先竞聘国有企业职位,省国有企业每年按照新聘用职工总数的5%用于招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6)退役后可以免费参加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7)服现役满12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后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8)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4.高校大学生入伍经济待遇
(1)服义务兵役期间发放津贴,选取士官后发放工资。义务兵:第一年每月为1000元、第二年每月为1100元。士官月工资:下士最低为5500元,中士最低为6700元,上士最低为8300元(以上工资未计算如骨干费、特殊岗位津贴、防暑降温费等其他补助)。
(2)服义务兵役期间,大学生士兵家庭由批准入伍地发放优待金。具体标准为:按我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发,每人每年约2.6万元;到西藏和新疆艰苦地区服义务兵,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经济奖励,其家庭优待金按照我省年均最低标准的200%计发。
(3)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国家按照每人每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退役金。
(4)义务兵退出现役后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具体标准为:自主就业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贴金与部队发放的退役金之和,应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自主就业退役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助在2年义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从服现役第3年(含)起每多服役1年按义务兵一年发放标准的20%增发。
(5)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义务兵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5.义务兵在部队有何其他待遇
(1)生活待遇。陆军生活费最低标准每人每天18元,海军、空军更高;部队为士兵免费配发军服。
(2)医疗待遇。士兵在服役期间,享受公费医疗待遇。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妥善安排特殊岗位士兵的疗养。
(3)保险待遇。士兵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现役士兵目前享受的保险有: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等。
九、报名咨询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335-8076988
联系人:秦皇岛校区:刘典河 8076988
开发区校区:张明前 8017122
昌黎校区: 顾少海:2039037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武装部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