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警示

发布日期:2012-11-12    浏览次数:

近期在全国各地连续发生针对校园学生的人身伤害案件,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迅速采取行动,加强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的安保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在此,保卫处特别提醒全体师生员工高度重视自身安全防范,避免各种侵害事件的发生。

1、各二级学院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学生外出时最好结伴同行,随身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女生穿着打扮忌太暴露。

2、在外出及夜间休息时,注意锁闭门窗,严防入室盗窃及人身伤害案件发生

3、广大师生员工出、入校门要服从管理,自觉出示有效证件。提醒来访人员提前联系,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要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核对有效证件并实名登记后方可进入。

4、在校内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拨打校内24小时报警电话: 昌黎校区2039013、秦皇岛校区8058110、开发区校区8017122。也可直接拨打 “110”或“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