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推动校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地落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冀教安函〔2023〕32号)要求,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 2023 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主动作为、预防为主,构筑校园安全防线,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强化监管,对照《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清单》确定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治安防范安全、公寓安全和实验室安全等学校安全重点事项检查内容及方法,扎实开展校园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学校安全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各单位(部门)要吸取近些年来各类火灾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校园消防安全,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车道等的安全检查,严厉整治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私拉乱接电线、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严禁私自在宿舍内违章用电、违规使用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大功率电器和违规充放电设备;严禁私设灯头、私自更换照明设备;严禁在蚊帐内点烛设灯、将插排放置床褥上使用;严禁在室内吸烟、焚烧物品;严禁不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除尘、电消检,使用超龄老化电气线路,不按时清理食堂烟道等。要严格落实校内施工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规范配置消防装备和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状态,强化人员训练,落实人员值班值守制度,健全消防应急预案,做好扑救初起火灾“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安全工作处、学生处、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大学生服务中心)
(二)抓好学校食堂及宿舍安全。相关单位(部门)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清理整治校园及周边各类非法经营无牌无证饮食店、饮食摊点、食品商店、医疗点等。要以《河北省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增效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冀教安〔2023〕4 号)为抓手,坚决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要摸清现有学生宿舍建设和缺额情况,科学研判宿舍资源状况,确保招生计划与宿舍资源相匹配、公布招生方案明确住宿校区和住宿条件等信息,坚决防止出现招生中的宿舍管理舆情问题。要依据GB24430.1-2009等标准加强床具防护设施普查,对现有不达标宿舍床具进行限期整改,新增采购必须达到安全和质量要求。(牵头单位: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大学生服务中心)
(三)抓好实验实训安全。要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安全管理,全面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学校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规范。围绕实验实训场(站、室)规章制度建设执行、仪器设备规范使用、用电管理等方面进行风险排查整治,完善学校实验实训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实验实训场(站、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要积极构建完整的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师生实验室安全与应急能力。落实实验室基础设施安全基本要求,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坚决杜绝学校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牵头单位:安全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大学生服务中心、分析测试中心、板栗中心、海洋科学研究中心)
(四)抓好其他领域安全。各单位(部门)要深入巩固前期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成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与公安、应急、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学校安全、基建、后勤、实验室管理、学工、研工、组织人事等部门共同发力,开展覆盖防灾减灾、校舍安全、校车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网络安全、数据信息安全、防溺水整治、防校园霸凌、校园电信诈骗、电气使用安全、燃气设施安全、校园施工安全、特种设备及压力容器使用安全、对外包外租安全生产、师德师风问题防范等领域的隐患全面治理,将排查、调查、风险评价及检查结果,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限时整改、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学生处、教务处、安全工作处、研究生部、宣传部、网络中心、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大学生服务中心、人事处)
(五)抓好安全教育和演练。各单位(部门)要在秋季开学、寒暑假前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交通、拥挤踩踏、防毒拒毒、防新型网络诈骗、非法“校园贷”等与社会联防联控为重点的安全教育,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集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知安全、人人讲安全的浓厚氛围。及时修改完善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消防、防震减灾、反恐防暴、地质灾害防范与避险等应急疏散演练,实现应急疏散演练常态化。(牵头单位:安全工作处、学生处)
三、阶段安排
学校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始终,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动态管理、滚动清零。专项整治自印发通知之日起至 2023年12月末止,各单位(部门)要立即部署、迅速行动,按照动员部署、各单位(部门)自查,相关职能部门督导检查和总结提高的步骤扎实推进、有序组织。
(一)动员部署(2023年6月10日前)。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对相关工作进行细化部署,推动有关工作安排尽快落实落细。
(二)排查整治和工作帮扶(2023年8月底前)。各单位(部门)要深入分析可能存在的校园安全问题及原因,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组织开展好六月份的“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协调各方专业力量为学校安全提供技术服务,组织完成学校各层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三)集中攻坚和督导检查(2023年11月底前)。各单位(部门)要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针对安全风险隐患清单中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建立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严查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督导整改。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排查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健全工作长效机制,不仅要总结出“当下改”的举措,更要形成一套“长久立”的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分管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加强重点问题挂牌督办和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领导干部要大兴调查研究,经常深入本单位一线实地查看落实情况,确保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到实处、本单位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二)科学精准施策。各单位(部门)要实施精准有效监管,防止工作简单化。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要通过对问题隐患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整治,针对事故隐患频发点进行重点排查,确保整治工作有的放矢、精准施策。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重点,结合主题教育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工作,特别是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鼓励创作形式多样、积极向上的校园安全文化作品,大力开展师生喜闻乐见的作品展览展播,讲好新时代学校安全防范、事故预防、灾害防治故事。
(四)按时统计报送。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将作为2023年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压实压紧工作落实,并于8月7日前上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2月6日前提交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纸质版报送各校区安全工作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kjsyaqgzc@126.com。
联系人:梁方英,联系电话:8058674。
附件: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