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宿舍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07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安排部署和全省学校消防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会会议精神,落实全省学校安全工作部署,做好宿舍安全风险防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宿舍安全专项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学生宿舍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一) 学院自查自纠。即日起至11月11日,各二级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和检查内容,组织宿舍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好自查自纠记录。

(二) 学校督导检查。11月12日至14日,由安全工作处联合学生处、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展宿舍安全督导检查。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各二级学院的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和辅导员班主任随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是否违规使用或存放大功率电器,如电饭锅、电磁炉、电煮锅、电暖气、电热毯、直卷发棒等;

(二)是否存在接线板串接、电线或插座老化破损、电器周边堆放易燃物、人离宿舍未切断电器电源等现象;

(三)有无在宿舍内或宿舍公共区域吸烟、乱丢烟头、焚烧纸张、杂物及使用明火器具等;

(四)有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及有腐蚀性、有毒性、有害性及有刺激性气味的化学物品等;

(五)室内疏散通道是否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物品;

(六)室内和阳台上有无堆积易燃物品;

(七)是否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宿舍,或在走道、门厅、楼梯口、楼梯间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充电;

(八)是否在宿舍内酗酒、赌博、饲养宠物、晚归、夜不归宿、存放管制刀具。

(九)其他宿舍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清宿舍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坚持教育引导与严格管理相结合,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完善各项管理和检查制度,压实管理职责,强化宿舍安全风险防范。

(二)认真组织,做好隐患排查整改。

各二级学院要对照专项检查内容,全面开展深入排查,针对此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台账及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安全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1月7日